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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4日 摄影 早上经理提着一个纸袋走进办公室,纸袋上是某顶级单反相机的广告,大镜头大身体,刚劲有力,第一眼看去像变形金刚,我就这样被它迷住了。经理说,一个机身就要十几万。拿给铁畅这样的专业人士看,她也流露出了艳羡的目光,几千万的像素,她说,已经可以达到过去胶片的程度了。难怪有这么多人正做着这样伟大相机的迷恋者。
想起来人类对于这类记录美丽的艺术器械从来都是如此的情有独钟。过去有个电影《西洋镜》,当然那是关于摄影机械的传奇,不过里头照相馆里古老的咔嚓咔嚓冒烟的大盒子的镜头,却多少唤起了我儿时起就跃跃欲试的向往。大盒子本身就是传奇。
小时候管摄影叫拍照片。居住在大城市里,周末能去趟公园,在长满一串红的园子里拍照片,就是记忆里挺开心的事情了。现在看到游人如织的地方,一个个拿着轻薄的数码相机和大DV毫不珍惜地挥霍照相的乐趣,就会回忆起过去家里那个四四方方的海鸥牌相机,以及保存至今的同岁月的尘土交织在一起的黑色胶片。童年的时候,多少也留下了些照相馆里摆拍的照片,斑斓的小汽车和明闪闪的眼眸;在父母亲的童年,往往就只有少量的黑白记录。黑白影像总有一种不真实的出离感,仿佛从成像起就已经成了历史。帕慕克用黑白相片装饰了他布满忧伤的《伊斯坦布尔》,那种深邃的情绪,让人往往难以释怀。
我对于摄影的兴趣,起于在中东的游历。那时我总是捧着个颇能唬人的假洋鬼子数码相机,在被辉煌遗弃的土地上实践我的视觉梦想。四处都是一片落寞的金黄,散发着余辉般的香气,悄悄融到了我的相片里。后来,我尝试去拍些舞台照,奇诡的灯光效果往往能有出人意外的惊喜。我一直相信,留下的舞台照片,都是有情绪的,细节处纤毫毕现,背景处意蕴朦胧,色彩与光线颠覆真实,却直达真实本身。
如今被分到摄影处工作,可谓机缘巧合。镜头两侧的快乐,异曲同工,引人流连。前些日子曾粗粗浏览了Getty Images的体育作品,那种动感与梦幻,又一次悄悄唤起我心底美的律动。也许无论在哪里,我都在不自觉地膜拜艺术的神灵。 评论 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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